民事、刑事訴訟事件
凡私人間之糾紛,倘無法協議者最終均可訴諸法院,以民事訴訟解決,所包含之程序,約有通常訴訟程序、簡易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人事訴訟程序(包含離婚、收養等)、支付命令、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公示催告等等。
。民事訴訟代理及代撰各類民事訴訟書狀
。票據債權處理、確認本票債權
。一般民事訴訟起訴、調解、和解、異議、抗告、上訴事件
。契約、協議書、切結書撰寫、審核及見證
。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及支付命令之聲請與代理 。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事件
。 車禍、醫療糾紛等侵權行為等損害賠償事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
。婚姻、監護、收養事件
。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事件
。死亡宣告、選定遺產管理人事件之遺產、繼承事件之代理
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為人類精神活動之成果而能產生財產上之價值者,由法律所創設的一種權利。
。商標權侵害救濟相關案件。
。專利權侵害救濟相關案件。
。著作權侵害救濟相關案件。
。營業秘密保護相關案件。
。侵害智慧財產權事件之民刑事責任追訴及辯護等。
。電腦網路犯罪。
勞資關係事件
所謂預防重於治療,除了勞資糾紛產生後非訟及訴訟方面之委任處理外,本所特別重視事前的規劃,包括:聘僱契約及工作規則之撰擬、薪資制度之規劃、一般人事免費法律諮詢案件之處理、工作規則及彈性工時申請案之送審、員工保密、競業禁止合約之撰擬、勞工保險、職業災害案件之諮詢與處理、團體協約或勞動條件之協商,以提供最完整之法律服務。
保險申訴理賠服務
保險理賠案件發生爭議時,若保戶與保險公司缺乏共識,很可能終將近入訴訟程序,但保險理賠爭議若進入訴訟程序,將會因訴訟程序的冗長費時與耗費金錢而降低了原本保險填補損害的意義與功能。故本所提早於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時介入,協助客戶向保險公司爭取客戶應有之保險權益,提供客戶與保險公司間關於保險理賠的溝通平台,盡可能地在進入訴訟程序前以雙方均能接受之方式解決,以節省客戶的勞力、時間、費用,創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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