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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不滿未得法律諮詢前校委會禁止他參與保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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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未審先判。馮敬恩在本台節目說,港大校委會昨日開會後決定,由於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被指洩密,就變相處分他,禁止馮敬恩日後參與討論保密項目,馮敬恩批評,馮敬恩說,接受批評,要求校委會先聽取他有法律諮詢下的辯護,但校委會在他未能提供具法律諮詢辯護之前,已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項目。被問到當時是否有違反保密原則、披露相關內容,校委會就他是否違反保密慣例都未有決定,他當時有向校委會表明,自己需要時間取得民事法律事務所行政法律諮詢詢,就已經禁止他參與討論保密項目,願意就自己當時的做法,但現時討論重點應該是校委會未有決定前,對他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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