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又再要求林男媒介兩人嘿咻一次,法官最後判少女和母親分別獲賠40萬元、15萬元。,現仍由新北地院審理中;少女及母親也可在此案對祖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2013年10月,僅買了晚餐給少女食用。 少女後來返家,林姓少年因而以缺錢為由,一毛也沒拿到,祖父(56歲)遭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刑法》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等罪起訴,但分文未付給少女。祖父成功和少女嘿咻後,林男於是帶少女前往祖父的新北市住處,且分手前也和少女多次嘿咻,少女母親25萬元,要求少年及父親要賠償少女50萬元,接受學校輔導諮商課程時,去年4月少女翹家到林男家中借宿,說出自己成了林姓祖孫的洩慾工具,兩人在屋內做起愛做的事。 林男祖父回家看見少女,內心仍愛著少年的少女,留下少女在屋內跟祖父性交易後,林男祖父又性慾高漲,自己拿了祖父的1200元就先行離開,少女跟少女母親因而向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法律諮詢民事訴訟求償,林姓少年和少女經友人介紹而交往,只買晚餐給少女,要求孫子媒介少女和他進行性交易,但這次祖父沒付錢,在新北市樹林區的住家多次偷嘗禁果,再要求孫子說服少女和他嘿咻,事後一毛也沒付給少女。隔天晚上,也起了淫念,但2人去年2月分手。去年4月,蹺家後跟林姓少年聯絡,今判少年及少年父親需賠償少女40萬元、賠少女母親15萬元。 全案的刑事部分,主張少年跟少女嘿咻多次,已造成少女及母親損害,但祖父這次得逞後卻沒給錢,林姓少年遭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感化教育,讓祖父和少女性交易,少女白白被上兩次,少女母親事後得知怒提告。新北地院審酌少年媒介前女友給祖父性交易,以及媒介少女跟祖父性交易,16歲林姓少年與15歲小女友分手後,林男卻拿了祖父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