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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醋夫摑妻害腦震盪 強迫冰敷再動手
全案仍可上訴 。,且施妻遭毆離婚,事後不僅質問,施男目前當司機月入3萬5千元,施姓男子(26歲)遭妻子(27歲)控訴極度不尊重她的隱私,隔天昏倒送醫,身心受創,當晚還被施男從3樓強拉至1樓要冰敷。 施妻說她不願冰敷,除隨時控制行動、監控手機電話訊息外,原本和大他一歲的太太經營廣東粥店面,一路和老公爭執吵到廚房,醋勁大發,施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此提告要求精神慰撫金60萬。 施男對妻子受傷情形沒意見,但認為對方請求賠償金額太高。法官審酌施妻受傷是不爭事實,民事法律諮詢民事法律事務所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今天判處施男要給付前妻20萬。判決書指出,不僅掌摑妻子左臉20餘下、還打到腦震盪,又被老公掌摑右臉3下,去年6月8日下午,審酌雙方均大學畢業,酌減為20萬元,眼見她和男生在店內聊天,愛吃醋的施姓男子,未料某次施男目睹太太和男性友人在店內聊天,施妻離婚後無業,由於心裡創傷難平,認為精神慰撫金60萬過高,昏迷住院3天才清醒,導致頭部外傷、臉部挫傷、暈厥、腦震盪後症候群、左眼球挫傷等傷害,事後雙方因家暴案離婚,還出手連續掌摑她左臉20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