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謊稱是南水北調工程的工程師,以投資的名義,先後騙取張蘭(化名)70余萬元。今天上午,被控涉嫌詐騙罪的王某在昌平法院受審。在法庭上,王某表示,就是賣房也要還張蘭的錢,但他目前沒有錢。而張蘭則表示,她最關心的就是怎麼能把錢要回來。 認識“有錢”女網友虛構身份行騙 上午9點,王某被帶上法庭。張蘭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也坐在法庭上。 檢方指控,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期間,王某謊稱是南水北調工程橋梁設計師和郟縣標段負責人,並以投資南水北調拉土方工程分紅為由,騙取張蘭70余萬元。 在法庭上,王某承認確實騙了張蘭。 王某說,2013年年初,他在網吧玩游戲時認識了張蘭。他跟張蘭說自己是鐵道部橋梁設計工程師,鐵道部部長盛光祖派他去當南水北調郟縣至寶豐縣標段的負責人。 “張蘭說她是個體老板,開過工廠、養過鹿等。我覺得她很有本事,人脈很廣。大約2013年7月,我來北京與張蘭見面。11月,我就開始騙她,說 我有10輛大翻斗車在工地幹活,由於資金周轉不過來,車都沒油錢了。我向她借10萬元做工程車的燃油費,等結了工程款還她。她第二天就給我匯了10萬元, 我用其中的6萬元還了欠款。” 王某說一個月後,他跟張蘭說蘇州有一台二手寶馬車只要13萬元。張蘭說想買,就給他匯了10萬元,他把車提回來給了張蘭。但是過了2個月,張蘭 說車不好開,而且是外地牌照,說不要這個車了,讓他開走。他就告訴張蘭車退了,但實際上他一直自己開著,案發前就放到他在郟縣的一個修理廠了。 王某說,2013年年末,他又跟張蘭說自己是中紀委查反腐的,帶著一個小組,沒活動經費了,要張蘭給點錢。於是張蘭又給了他1萬多元。 2014年3月,他又跟張蘭刑事律師 民事訴訟說工地車缺燃油費了,讓張蘭出50萬元投資,等結了工程款給她10分的利息。張蘭說自己沒錢了。 “我就讓她去借利息低的民間借款,然後我給他高利息,她可以賺差價。張蘭同意了。張蘭給我錢後,我拿39萬元投資到鄭州飛機場的一家KTV了, 又用6萬元開了家超市。後來我到北京找張蘭,說我被中紀委抽調去查案子,以後不方便聯系了。其實我是想躲開她不還錢了。”王某說。 受害人曾懷疑被告人身份 據了解,王某實際上是河南省郟縣水泥預制廠的下崗職工。 張蘭說,她曾懷疑過王某的身份,在網上查詢過南水北調工程的總工程師,發現總工並不是王某,於是問過王某。王某說他確實是南水北調的,但不是整個工程的負責人,而是南水北調郟縣至寶豐段的負責人。 在法庭上,王某和張蘭對寶馬車的歸屬說法不一。張蘭說當時寶馬車不是她讓王某買的,“我給他錢就是投資用的。我家里有一輛夏利車,那輛寶馬車是 外地牌照,根本不能過戶,我要那車幹嗎?”張蘭話音剛落,王某反駁,“我哪來的錢買車啊,你給了錢我才買車。只不過後來你嫌車不好開,說不要了。” 張蘭出示王某寫的一份証明,証明該寶馬車的車主是王某。 在法庭上,張蘭說自己現在最想的就是趕緊將給王某的投資錢拿回來,“我也想還錢,但我借給孟某140萬元,他沒還,人也找不到了。馬某欠我10萬元。已經還了我3萬,我把3萬元還了張蘭了。”王某說。 該案未當庭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