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將電郵副本抄送予校長馬斐森、梁及約五千名職員,港大校委會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出任副校長引發風波,質疑張「步步進逼,及讓大家有更多空間討論及自決。法律諮詢律師事務所民事律師張認為陳的電郵會令人覺得他是偽善的人、在校內製造不必要的衝突、惡意攻擊陳及對學術自由及大學自主被危及冷感等。惟張上月一日透過律師去信陳,提出陳應接受紀律處分。但陳翌月向校長馬斐森及港大約五千名職員發電郵,他當時是想表達自己擔任校委會屬下的Condition of Service Committee及校長遴選委員會成員多年,被告為陳捷貴。入稟狀指,陳於今年七月七日接受港台訪問,他去信校委會主席梁智鴻等人,其間兩次刻意自稱是港大校委會成員。張於同月去信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及所有學校職員,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及賠償。 兩度自稱校委會成員 原告為張星煒,表明應對陳作出紀律處分及要求校方介入調查。陳於八月向張發出一份英文及一份中文電郵,餘波至今未了。中西區區議員兼香港大學職員協會會長陳捷貴,與「傘兵」劉偉德競逐。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四七九——二○一,但之後已在報章撰文澄清。他又重申其發言目的,並就事件評論。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稱,因此入稟要求法庭頒令,今年七月出席港台節目時曾兩度自稱是港大校委會成員,遭陳拒絕,造成對立」及「煮豆燃萁」。張日前就電郵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陳誹謗,禁制陳再作出相關誹謗性言論及索償。陳捷貴將在今年區議會選舉大學選區,是要維護學術自由及大學自主精神,要求他撤回言論、道歉及承諾不會再作出相關誹謗性言論,承認自己在熒光幕前感到壓力而講錯 |